三门县建设规划局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建筑节能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供稿 2008-8-27 10:18:12
  一是鼓励科技创新,激励建筑业企业争当建筑循环经济排头兵。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对积极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新技术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招标、投标及预选承包商的审查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以完善建设工程评标办法为抓手,推动建筑循环经济再上新台阶。要求招标人谨慎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中小型工程鼓励采用合理低价法,放宽采用综合评估法,完善过低价投标的劝退程序和完善监理评标方法,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三是加强中标工程后续监管,保证有形建筑市场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禁止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技术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配备标准。明确后续监管的责任单位,督促中标人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和承包合同。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循环经济发展秩序。细化落实监管措施,建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以及工程担保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定期开展对专业担保公司的考核、评估,公布有实力、守信用的专业担保公司名单。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对入库专家的评标能力、评标表现、廉洁公正等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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