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杭州市城管办、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争取金融机构对加快我省新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大力支持,我厅将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2010-2012年省工行将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的意向性金融支持。现请你们抓紧研究和上报需要金融支持的有关意向性项目,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贷款项目范围
我省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的集中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高山村搬迁、自然村撤并、空心村改造和特色村建设在内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中心镇、中心村及特色镇村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
二、项目贷款期限及利率
项目立项、土地、环评、水土保持等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在30%以上并能如期到位,贷款期限原则上5年,最长不超过7年,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类项目贷款优惠利率。
三、项目及贷款客户要求
项目实施对当地的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新农村建设有示范、带头和领跑的作用,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客户信誉高质量优、还款能力强且能按时还款。
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支持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和义乌市建设局将符合条件的质优项目和客户(含所辖县、市、区)推荐上来,意向性项目清单上报前还应与当地工商银行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于2010年3月30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并填写附表1、2上报我厅。同时附表另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通过网上上报。
工作联系:省建设厅综合计划与财务处。联系人:贾利松、何爱娟。电话:0571-87052846,传真:87055049,电子邮箱:zjjialisong@163.com,ajh898@163.com。
附件1: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意向性贷款申请表
2: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意向性贷款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