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宁波不发): 现将《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附件:1、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浙江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请表 3、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