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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建设局点线面结合抓欠薪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金华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1-11 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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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关将至,这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多发的时段,为有效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维稳工作,防止因拖欠工程款或者建筑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兰溪市建设局未雨绸缪,点线面结合抓欠薪,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注重抓“点”。抓住重点部位,有效解决重点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对每个在建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预防重点建筑业企业、重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采取措施,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检查,逐一落实存在拖欠问题的企业名录,督导企业制定清偿计划,尽快偿还拖欠工资
  二是注重抓“线”。落实施工总承包负责制,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督促他们对所属项目进行监管,更大程度上防止由于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联动机制,变主管部门的被动管理为企业的自觉行为,由企业主动设置应急保障金以备急需。同时,建立从行业主管部门到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到项目部,项目部到班组,班组到建筑工人的四级管理网络,层层抓落实。
  三是注重抓“面”。完善保障规范企业和项目用工制度,加大对农民工的考核力度,加强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实行按月或按工程进度支付农民工工资,既要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恶意讨薪行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工资的投诉、上访事件,及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及时有效地处置农民工催付工资的上访事件。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因处置不力而导致农民工集体上访却未妥善处理的,将采取取消评优评杯,通报批评,取消进兰备案资格,记入不良行为公示,暂停投标资格,暂停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等多种措施。
  至今兰溪市建设局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起,追回拖欠工资300万元左右,有力保障了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该市正常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兰溪”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