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提出2007年城市建设总目标
发布部门: 浙江省建设厅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1日
近日,丽水市建设局提出2007年全市城市建设总目标。内容包括全市要全面开展并基本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建成各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亿元,新建成城市道路30公里,新增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完成建筑总产值45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0亿元。其中市本级要基本完成专业主要(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启动“名人南明”建设,建成水阁水厂,基本建成滨水公署和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亿元;新建成城市道路18公里,新增城市公共绿地面积40万平方米;完成建筑总产值22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0亿元。